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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分析
驗屋及紛爭處理
驗屋「師」?談驗屋師的由來與作用(一)
最近這幾年,交屋時要請人驗屋的觀念越來越深入民心。
想想也對,買了一間幾千萬的房子,到底建商有沒有老老實實的按照法規、買賣契約的約定蓋,確實有好好檢查的必要。買方不見得是專家,也不見得有儀器,所以委託一個專業機構來驗屋,確實有其必要性。
問題是,臺灣並沒有所謂的「驗屋師」或「驗屋技術士」證照。既然沒有驗屋方面的證照,那就表示沒有一個「驗屋師」是經過政府的認證。目前市面上稱為驗屋師的人,都是自己叫的。就像以前沒有乙級或丙級美髮、美容技術士考試的時候,你去剪頭髮、做臉部保養,會把這些人叫做美髮師、美容師。只要這些人夠專業、你滿意,稱人家一聲美髮師、美容師,並沒什麼不好。但如果這些人自稱是美容師、美髮師,那就名不符實了。
目前市面上有一些單位在開補習班招攬學生參加所謂的「房屋檢驗專業人員」班,也就是俗稱的「驗屋師」班,並且標榜自己開設這樣的班經過國家認證,還貼出臺灣師範大學校長頒發的「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機構」證書,讓人家以為上完這個「房屋檢驗專業人員」班就變成驗屋專家,是一個「驗屋師」了。事實上,非正規教育課程上完了,頂多只也有拿到學分證明書,並不是拿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的證照,稱不上「驗屋師」,甚至連「技術士」的資格都沒有。如果你去上法律學分班,學校給你學分證明書,你能稱自己為律師嗎?有些單位名稱像是非營利機構,把這張結業證書包裝成專業證書,開設「房屋檢驗專業人員班」,讓參加的學員拿到結業證書,可以招攬驗屋的生意,做一些在工程上、學術上沒有依據的檢驗,然後告訴委託的客人即買方,你買的房屋有瑕疵,讓買方覺得「還好有驗屋師幫我找到房屋的瑕疵,這個錢花的真值得!」,但實際上所謂的瑕疵在法律上卻經不起檢驗。這樣的行為實在很糟糕,如果不制止,只會讓這個社會更多糾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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